北京市大兴区康家乐老年病医院住院安全须知
尊敬的患者(及家属):
您好:欢迎您来北京市大兴区康家乐老年病医院住院。我院将尽力保障在现有条件下为您提供良好服务。同时为确保所有患者住院期间的安全,特向您告知以下安全要求,希望您理解和配合。如您在患者住院期间违背这些要求,经过医护人员提醒仍然违背的,将终止住院治疗关系。
一.禁止以下物品带入病房
1.尖锐物品:如各种刀具、利器、钥匙、玻璃制品或铁器制品等。
2.长条物品:如绳索、围巾、长筒丝袜、胸罩等。
3.易燃易爆物品:如火柴、打火机、家用电器、各类酒等。
4.贵重物品:如现金、存折(卡)、手机、手表、首饰、电脑、证件等。
5.各种药品,包括中药、中成药和西药。
因私带危险品导致不良后果的,患者及其家属(监护人)承担全部责任。贵重物品在医院内丢失,院方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二.探视时的要求
1.探视时,请家属不要带1.2米以下儿童探视,谢绝携带宠物;家属及其他人不得将上述禁止带入病房的物品交给患者带进病房;在探视时给患者留下的物品应经过工作人员检查,且不得在非探视时间给患者递送未经检查的物品。
2.每周固定探视时间是星期六和星期日上午9:00—11:00,下午2:00-3:30。探视地点在各病区指定地点。患者病情不允许探视时,医护人员有责任谢绝探视,请家属理解。
三住院患者可携带进入病房的物品:
1.洗换衣服:内衣、短袜。裤带一律用松紧带。
2.塑料拖鞋(冬季需要棉拖鞋)、布鞋、塑料脸盆、毛巾、洗漱用具(塑料杯、牙刷、牙膏、肥皂和香皂等)及小包装护肤品(不用玻璃瓶装),洗发液(交由护士管理),女患者卫生用品。
3.学习用品:书籍、笔记本、圆珠笔(交由护士管理)等。
4.副食品:水果、点心及副食等,但应交由护士统一保管。
5.烟:我院为无烟医院。带入病房的烟应交给护士统一保管,在规定地点和时间使用。
四、如果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所规定的约束和隔离条件,医院将根据治疗和安全的需要对患者采取约束或隔离的保护措施。